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公布取得2025年度—2027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第一批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的通告
|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224432 | 效力状态: 有效 |
|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 成文日期: 2025年09月30日 |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公布取得2025年度—2027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第一批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的通告 | |
| 发文字号:桂财税〔2025〕15号 |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13日 |
| 主题分类: 财政;其他_其他 |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公布取得2025年度—2027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第一批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的通告
桂财税〔2025〕15号
为推动我区公益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经对公益性社会组织提出的2025年度—2027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申请的审核,现将取得2025年度—2027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第一批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予以公布,并就相关税收优惠事项通告如下:
一、取得2025年度—2027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第一批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一)北海市慈善总会
(二)玉林市慈善总会
(三)陆川县慈善联合会
(四)天峨县慈善会
(五)南宁市银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六)柳州市城中区慈善联合会
(七)柳州市柳南区慈善联合会
(八)鹿寨县慈善联合会
(九)柳城县慈善联合会
(十)钦州市慈善联合总会
二、纳税人通过上述公益性社会组织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按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5年9月30日